1.什麼是《華盛頓協議》?
答:《華盛頓協議》(Washington Accord)是1989年,由美國、英國、加拿大、愛爾蘭、澳大利亞、新西蘭6個國家的民間工程專業團體共同發起和簽署的,該協議主要針對國際上本科工程學曆,(一般為四年)資格互認,并确認由各簽約成員認證的工程學曆,并建議畢業于任一簽約成員認證的課程的人員均應被其他簽約國(地區)視為已獲得從事初級工程工作的學術資格,《華盛頓協議》規定任何簽約成員須為本國(地區)政府授權的獨立的非政府和專業性社團。
截止2013年,已有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韓國、俄羅斯、日本等15個正式成員和6個預備成員。《華盛頓協議》的主要内容包括:各正式成員所采用的工程專業認證标準、政策和程序基本等效;各正式成員互相承認其他正式成員提供的認證結果,并以适當的方式發表聲明承認該結果;促進專業教育實現工程職業實踐所需的教育準備;各正式成員保持相互的監督和信息交流。
2.華盛頓協議的核心内容是什麼?
答:華盛頓協議的核心内容主要為兩點:可比性和等效性。可比性:用于工程教育專業認證體系具有可比性;等效性:經認證的專業培養的畢業生獲得的能力是等效的。
3.什麼是華盛頓協議?何時簽約?成員有那些?
答:華盛頓協議 (Washington Accord) 是一個有關工程學士學位專業鑒定、國際相互承認的協議。1989年簽約之初,這個協議覆蓋了3大洲的6個國家,即美國、加拿大、英國、愛爾蘭、澳大利亞和新西蘭。1993年該協議擴展到5大洲的8個國家(地區),即接受了香港和南非的入盟申請。經評審,香港工程師協會(HKIE)于1997年成為正式簽約組織。2007年,中國台北已成正式成員,俄羅斯為預備成員,一些亞太國家也提出申請。
4.我國加入《華盛頓協議》有什麼積極意義?
答:我國于2013年6月19日獲得《華盛頓協議》全會全票通過,成為該協議第21個成員(預備成員)。加入《華盛頓協議》表明了我國工程教育質量及其保障能夠得到國際工程教育界的認可;意味着能夠為工程教育類學生提供具有國際互認質量标準的“通行證”,為将來走向世界打下基礎;标志着我國工程教育國際化邁出重大步伐,能夠促進我國工程制造業走出過門、走向世界。
5.我國加入《華盛頓協議》後享有哪些權利和應承擔哪些義務?
答:《華盛頓協議》各成員國(以下簡稱成員國)應保證:本國或本地區的工程專業認證機構承認其他成員國在本國或本地區内所認證的工程專業實質等效。其權利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各成員國所采用的工程專業認證标準、政策和程序實質等效;二是各成員國的認證結論相互認可;三是各成員國間信息相互交流。
同時,《華盛頓協議》各成員國要承擔相應的義務。各成員國應遵守華盛頓協議的相應要求,制定适應本國或本地區的認證章程和程序,成員國代表大會每兩年舉辦一次,會對章程和程序進行審查,如需修改,必須獲得三分之二多數成員國的同意方可。成員國之間要相互監督,定期對認證标準、體系、程序、指南、出版物及已認證專業的相關信息等進行檢查,成員國可受邀進行觀摩認證的訪問。
作為《華盛頓協議》預備成員國,我國需在2年後的下一次成員國代表大會上經全員投票,一緻通過後方可轉為正式成員國。在此期間,我國所制定的認證标準、程序及組織實施過程等需要接受成員國的全面檢查。
無論是預備成員還是正式成員,其身份都不是永久的,需按《華盛頓協議》相關規定定期接受檢查,檢查不合格将按要求作降級或留待觀察處理。